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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四届杰出人才和首届突出贡献引进人才

时间:2017-03-16 17:05来源:未知 作者:杭州侨商协会 查看: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文件的要求,“杭州市第四届杰出人才和首届突出贡献引进人才”评定工作于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评定对象
    1、杭州市杰出人才
    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一般应在杭州工作满5年以上,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原则上上述4类人才每类不少于1名,总数为10名。
    2、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
    从外地引进来杭工作或创业满1年且不超过5年,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创新、创业和其他三类引进人才:创新类引进人才主要指在我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运用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业类引进人才主要指来我市创(领)办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其他类人才指在我市从事文化创意、金融管理、人文社科理论研究等的人才。原则上创新类和创业类人才每类不少于3名,其他类不作规定,总数为10名。
    二、 评定名额和奖励形式
    杭州市杰出人才和突出贡献引进人才评定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其中杰出人才和突出贡献引进人才名额各为10名,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行政奖励决定。获得行政奖励的人才由市政府发给奖励证书,并分别给予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助经费。
    三、 评定条件
    1、杭州市杰出人才
    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其水平和造诣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在杭工作或创业不少于5年(即2010年12月1日前已在杭工作或创业),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2)运用高新技术成果或先进管理经验,创(领)办或管理企业,创造国内外知名品牌,入选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等重要工程,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农林、政法、金融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同行公认,在全国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技术人才;
    (4)在技术、工艺的继承、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为同行公认,在业内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5)在新农村建设、带领群众致富中作出突出贡献,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农村实用人才;
    (6)在其他领域为推动社会进步、城市发展作出杰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高层次人才。
    评定对象荣获的各类奖项、荣誉或取得的成果,应是近5年内在杭州工作期间、成果落地在杭州的贡献。
    2、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
    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从杭州市外引进、与我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创办企业满1年,且不超过5年(即来杭时间在2014年12月1日之前,2010年11月30日之后)。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创新类引进人才申报人需在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发现或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学术、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2)创业类引进人才申报人需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来我市创(领)办符合信息经济、智慧应用发展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或技术应用对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效益或重要影响;
    (3)其他类引进人才申报人需在文化创意、金融、艺术或其他领域从事理论研究或经营管理工作。在领域内取得较大成就,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评定对象荣获的各类奖项、荣誉或取得的成果,应是在杭州工作期间、成果落地在杭州的贡献。
    四、 推荐形式
    杭州市杰出人才、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两类人才评定工作同步开展,通过组织推荐、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初选候选人,汇总后报评定工作小组。其中,组织推荐由各区县(市)、市直属各部门、市属高校负责推荐上报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专家推荐由候选人自行联系专家,其中:杭州市杰出人才专家推荐需要有同行业或同领域正高职称3人以上联名推荐,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专家推荐需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3人以上或同行业同领域正高职称3人以上联名推荐。通过专家推荐的候选人可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县(市)、开发区人才办,也可直接报市委人才办。
    候选人确定后,由评定工作小组对初选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推荐条件的确认为有效候选人。通过两轮专家评定、评定委员会审议、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奖励人选。评定结果预计于2016年上半年公布,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杰出人才每人30万元和突出贡献引进人才每人10万元的资助经费。
    五、 申报材料
    1、申报杭州市杰出人才请填写《杭州市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需装订成册,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附件材料单独装订,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奖励证书等(须编写页码和目录)。推荐表同时还需报送电子版。
    2、申报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请填写《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杭州市引进人才绩效评价自评表》(附件3)。推荐表、自评表需装订成册,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附件材料单独装订,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奖励证书等(须编写页码和目录)。推荐表、自评表同时还需报送电子版。
    3、以上推荐表、自评表均需本人签字确认,并按填报要求由人才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推荐形式为专家推荐的,由3名及以上专家出具意见并签字)。签字、盖章不全的视为无效。
    4、各区县(市)、开发区人才办和市直有关单位从即日起开始受理候选人的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85253251、85250537。电子邮箱:hzrcb@163.com。
 
(责任编辑:杭州侨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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